關于開展2024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的通告

2024-04-23 09:27:15 xiaowei 110

根據(jù)《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》(京政辦發(fā)〔2020〕9號)和《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》(京人社開發(fā)發(fā)〔2020〕8號)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2024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通告如下。

一、 時間安排

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,分為申報、部門審核結果匯總、審核結果查詢、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、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。2024年各階段安排如下。

序號

工作

階段

時間

具體內(nèi)容

1

申報

4月18日8時至

5月17日20時

用人單位和申請人注冊并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(tǒng),進行單位關聯(lián)。申請人在線填報積分指標,查看審核結果,對有異議的審核結果提起復查并查看復查結果。5月17日20時后,系統(tǒng)在線申報功能關閉,積分指標無法修改、增刪、提交。

2

部門審核結果匯總

5月18日至

6月6日

各部門對申請人填報的各項指標結果進行匯總處理。

3

審核結果查詢

6月7日8時至

6月14日20時

申請人可查看所填報指標的審核結果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,可在該階段提出申訴。該階段結束后,不再受理申請人針對本人積分指標的異議訴求。

4

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

6月15日至

7月14日

各部門對申請人在審核結果查詢階段提出的異議訴求進行深入復查,確定最終審核結果并進行積分排名。

5

公示和落戶辦理

7月15日起

在市政府網(wǎng)站“首都之窗”公示年度落戶人員信息。公示結束無異議人員可辦理落戶手續(xù)。


二、各指標時間節(jié)點

名  稱

本次申報計算時間

1.資格條件:

(1)持有本市居住證

(2)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

(3)在京連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

2.積分指標:

(4)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指標

(5)合法穩(wěn)定住所指標

(6)教育背景指標

(7)職住區(qū)域指標

(8)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指標(在科技、文化領域以及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大賽獲得國家級、本市市級獎項的,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)

(9)榮譽表彰指標

(10)守法記錄指標

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

資格條件:無刑事犯罪記錄

申報審核全程

積分指標:

1.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指標(在獲得股權類現(xiàn)金融資達到一定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(yè)或科技型中小企業(yè)工作,且持股的)

2.納稅指標(近3年連續(xù)納稅)

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

積分指標:

1.納稅指標(涉稅違法行為)

2.守法記錄指標

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

積分指標:

年齡指標

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日


三、 資格條件和指標操作認定說明

(一)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,但尚未申領《北京市居住證》的人員,符合資格條件的,可參加2024年積分落戶申報,并應按市公安局有關要求及時辦理《北京市居住證》。

(二)2020年7月(含)前在單位宿舍、租賃住所的連續(xù)居住年限,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年限計算,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(tǒng)中無需填報。2020年8月(含)后的單位宿舍、租賃住所情況須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(tǒng)中填報。

特此通告。


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
2024年4月12日